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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9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教育部与吉林省相继下发文件,省教育厅组织线上万人安全培训,学校也专门召开安全会议,逐级部署和强调一定要加强校园安全与稳定。针对这一情况,学校将安排一次全校范围的安全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学院自查时间为3月10日--3月17日。3月18日下班前向保卫处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学院党、政领导均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检查区域及重点事项

(一)学生寝室

1.禁止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包括大功率电器,如电水壶、电热锅、电磁炉;易燃电器,如卷发棒、电夹板;危险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毯、电暖器;以及电压转换器、劣质插排和各类“三无”伪劣电器。

2.定期检查寝室使用的插排,当插排出现发黄开裂、电线裸露、使用时出现电火花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换插排。在选择插排时,选择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也称3C认证的产品。推荐公牛、德力西等知名电器品牌的新国标插排,建议三年一换。

3.宿舍内电线杂乱无章的情况较为普遍,一个插排上同时连接数量较多充电设备,甚至多个插排串联,容易造成电线磨损、电路过载、短路、漏电等问题。

4.要求人走断电,一些同学在离开宿舍时,未及时断开电源,如充电宝、手机、电脑等电器设备在人员离开后仍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同时注意不要用被褥和其他可燃物遮盖正在充电的电器设备,避免因电器散热不良而导致过热起火。

5.寝室内使用床帘和桌帘现象普遍,在检查中发现床帘和桌帘多为棉布和聚酯纤维等可燃材料,一旦发生火情将被迅速引燃,严重影响疏散。

6.宿舍的房间过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堆放大量杂物影响疏散逃生。

7.禁止在寝室吸烟。

(二)学院教室

1.应明确每个房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门上张贴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学院办公室应掌握学院楼内每个房间的应急备用钥匙。

3.应定期排查老化线路,对发黄、开裂、裸露、盖板丢失的电线、配电箱、空气开关、电闸盒等进行及时更换和维修。插排使用期限超过三年应当更换。

4.人员离开教室后应当将电器断开电源,包括媒体设备、教学仪器、电灯等。

5.禁止在教室内私自携带和使用明火。

6.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三)实验室

1.禁止使用违规违章电器、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及时切断电源。

2.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照实验室管理规定,放置在规定存储位置,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

3.请勿私自挪动、占用、遮挡灭火器、灭火毯、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和设施。

4.请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四)强化电动车管理

楼宇内及安全出口处禁止停放电动车和存放电瓶,禁止电瓶车飞线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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