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学院(部)要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宣传栏、班团会等传统载体以及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保障学生安全。 二、完善溺水安全防范预案 各学院(部)要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好安全责任制,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要严格对学生集体出游、外出实践考察等活动的监管,作好出行前的安全指导,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 三、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对于迟报或瞒报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各学院(部)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年级辅导员和学生,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李雪梅(学生处)蔡春喜(保卫处) 联系电话:85099935 85099090 学 生 处 保 卫 处 201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