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暑假临近,免费师范生和函授生即将进校,各类学术会议和大型活动较多,两校区多处区域进行修缮改造和基建施工,为保持有序、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防止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现将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1.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在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要对师生特别是假期留校学生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自身防范教育,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用火、用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3.要认真做好暑期返校学习的免费师范生以及函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安全有序。
4.教育师生员工坚决抵制参与各类非法活动,不轻信非正规途径的招聘、个人金融、网络订购等信息,防范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各类侵害师生权益的案件事件发生。
5.教育师生员工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注意出行交通安全,不乘坐无证、无照、违章运营的交通工具;外出游玩要结伴而行,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要选择地势险峻、安全措施不利和社会治安复杂的地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强化日常安全管理
1.各单位在暑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杜绝影响安全和稳定的事件发生。
2.在暑期开展各类大型活动,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活动管理的通知》和《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
3.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对暑期留校做实验的师生要进行登记,要求师生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4.要严格执行楼宇出入验证制度、做好人员登记,掌握暑期留校学生情况并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5.后勤饮食管理部门和各食堂、餐厅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三、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1.暑期在校内进行施工的单位,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各项工程的引进和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在非施工区域随意活动;严禁在校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校内用餐、出行、休息时要注意形象,严禁有违社会公德的各类不文明行为。
3.加强施工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违章用电,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动用明火。确因工程需要须动用明火的,必须到保卫处审批、备案,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学校有关部门将定期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如发现施工单位和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将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并视情况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如有违法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加强值班值宿
1.各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实行安全工作领导带班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并依照学校《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的通知》要求按时将假期值班表上报保卫处。
2.各公用楼、学生公寓值班值宿人员要加强本楼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准备工作。
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加强校园巡逻、校园秩序管理、治安防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假期间各项安全工作,如有安全问题及时与保卫处联系。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098110(本部校区)
84536110(净月校区)
保卫处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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