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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6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十一”假期将至,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假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的底线思维,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安全管理任务,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结合节日特点和自身实际,在国庆假期前,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提醒和教育师生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1.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违章用火用电行为,严禁使用明火;提高防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避免财产损失。
  2.加强对银行卡信息诈骗、手机号码中奖诈骗等诈骗手段的认识,谨防上当受骗。
  3.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治安环境复杂的地方;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证、无照的交通工具;不要参与非法的传销、传教、集会等活动。
  4.做好安全预防工作。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
  三、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开展一次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各种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防情况。
  2.仪器室、实验室、微机室、库房、财务室等贵重物品集中场所的安全隐患情况。
  3.学生及教职员工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安全情况。
  4.校园内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和人员管理情况。假期校园施工时,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四、认真落实值班值宿制度
  1.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确保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2.加强实验操作安全管理,节日期间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
  3.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本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9月29日下班前,将安全检查自检报告、假期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地点等情况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nenu.edu.cn。

  保卫处值班电话:本部校区:85098110
          净月校区:84536110

保卫处
2016年9月26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电子邮箱:bwc@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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