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2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冬季是北方火灾多发季节。值此我国第26个消防宣传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积极推进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控火灾事故能力,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加强消防宣传,提高消防技能,预防火灾事故,共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11月5日—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一:开展消防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11月5日到活动结束
  地点:校园内宣传栏和LED展示屏
  负责部门:保卫处、各相关单位
  内容:1.学院组织学生观看消防类电影和火灾事故类警示片;2.保卫处展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板、悬挂宣传条幅、制作冬季防火安全宣传网页;3.信息化办在师生校内邮箱推送消防安全温馨提示;4.图书馆在微机打开页面上嵌入安全防火提示。
活动二:“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时间:11月9日 9:00—13:00
  地点:学生三公寓楼前、净月图书馆门前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负责部门:保卫处、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
  内容:1.播放消防宣传电影和消防宣传视频资料;2.发放消防知识宣传单;3.现场讲解和演示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活动三:学生疏散逃生演习活动
  时间:11月中旬(时间自定)
  地点:两校区学生公寓
  参加人员:全体学生
  负责部门:各学院自主进行,学生处、保卫处指导协助
  内容:通过组织一定规模学生进行逃生疏散演习,提高学生逃生自救能力,检验有关人员应急情况下的组织和反应能力。
活动四:大学生进军营活动
  时间:11月13日 15:00
  地点:岳阳街消防中队、净月消防一中队
  主办单位:南关消防大队、净月消防大队、保卫处
  负责部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相关学院
  参加人员:各学院学生代表共计100人
  内容:1.参观和体验消防官兵备战和内务情况;2.消防官兵介绍火场救援知识;3.观看消防电影。
活动五: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培训
  时间:11月19日 9:00
  地点:逸夫教学楼
  主办单位:长春七进消防培训中心、保卫处
  负责部门:保卫处、信诚集团、明德物业
  参加人员:学校公用楼、公寓楼、室内场馆消控室工作人员
活动六:新入职教职员工消防知识讲座
  时间:11月20日 9:00
  地点:就业服务中心第一报告厅
  主办单位:长春政安消防培训中心、保卫处
  负责部门:人事处、保卫处
  参加人员:2016新入职教职工
活动七:学生寝室消防安全检查
  时间:11月5日—11月25日
  地点:所有本科、硕士、留学生公寓
  检查人员: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及相关学院
  形式:各学院自查学生寝室,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交流、保卫处抽查。
  检查重点:1.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包括热得快、电热锅、电吹风等);2.私拉电线(电源)、用电不当、吸烟等情况;3.其他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
活动八:学校冬季防火工作会议
  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本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负责部门:学校办公室、保卫处
  参加人员:各学院(部)、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
  内容:1.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2.防火先进单位经验介绍;3.总结2016年学校安全防火工作情况;4.部署下一阶段防火工作任务。
活动九: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时间:11月30日前
  检查部位:校内所有建筑、场所、部位
  检查人员:各部门自行确定
  形式:单位自查、部门督查、保卫处抽查
  检查重点:1.违章用电情况、线路故障情况;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3.违章使用明火情况;4.疏散通道占用及防火门关闭情况;5.消防设施完好情况;6.其他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
活动十:大型场馆疏散灭火演练活动
  时间:11月30日前,具体时间单位自定
  地点:自行确定
  负责部门:各大型场馆,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协助
  参加人员:图书馆、体育馆、民俗馆、自然博物馆所有工作人员
  形式:单位自定演练时间,自行组织,需要保卫处讲解提前报备
  内容:1.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疏散、集结队伍;2.保卫处讲解灭火器材使用和灭火知识;3.单位员工用灭火器、灭火毯进行实际灭火操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利用“11.9”消防宣传月契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师生火灾防控技能。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做好活动情况的总结、收集与建档工作。
  3.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列管单位的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隐患整改,对于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上报。
  4.灭火实操和疏散演练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提前做好宣传和告知工作,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保卫处
2016年11月2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电子邮箱:bwc@nenu.edu.cn

办公地址

自由校区:学生三舍C-D间

净月校区:图书馆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