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春季防火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1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春季风干物燥,是校园火灾易发、多发季节。为加强防火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有关精神,推进学校2017年消防工作和春防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校园春季防火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4月1日-6月1日
  二、工作任务
  1.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各单位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开展一次“地毯式”自检自查,彻查安全状况,掌握安全“家底”;对各项防火安全检查任务要明确责任、建立标准、固定人员,建立防火安全检查长效机制。
  2.做好重点时段、部位的防火工作。加强休息日、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师生安全教育和留校学生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室、学习室、实验室、储藏间、备品间、设备间、楼梯间等火灾易发部位检查和巡查,杜绝滋生新的火灾隐患;杨柳絮飘飞时节做好防止杨柳絮引发火灾事故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3.开展火险隐患排查工作。实验教学和管理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后勤管理服务单位要做好室内外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管理及设施设备周围可燃杂物清理工作;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学生公寓安全检查,杜绝室内内吸烟和违章用火用电行为,做好学生寝室内用电设备周边可燃物清理工作;留学生教学、管理和服务单位要加强留学生用火用电安全检查,杜绝留学生在厨房以外场所烹制食物。
  4.做好消防安全设备管理工作。加强设备运行情况日常检查、巡查,杜绝随意破坏消防设施行为,严禁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报告。
  5.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宣传;各学院(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学生安全宣传和培训,使学生安全教育常态化。春季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生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师生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6.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应急处置预案,并通过模拟演练提高信息披露、应急决策、联络协调、善后处置等工作环节的可靠性和适用性。各学院(部)要定期组织学生在公寓和教学楼进行模拟火灾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疏散逃生能力;学生公寓、学生餐厅、大型场馆、教学实验单位的管理服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预案,并通过实战演练不断修正和完善预案,提高员工预防火灾、处置火情和引导疏散能力,实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7.做好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定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对于能够整改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单位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尽职履责,加强对归口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消防安全管理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2.重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监控和整改力度,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做到责任清晰、台账清楚、措施得力,减少隐患存量,控制隐患增量。
  3.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建设。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方案、检查记录、会议纪要、活动资料、隐患台账等工作材料的归档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请各单位将春季防火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电子版于6月5日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nenu.edu.cn。

  联 系 人:高世军
  联系电话:85099345 15506055596

东北师范大学安全防火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电子邮箱:bwc@nenu.edu.cn

办公地址

自由校区:学生三舍C-D间

净月校区:图书馆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