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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和期末复习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2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随着2017年毕业季的到来和期末复习的临近,为保持良好有序的校园环境,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毕业生安全、有序、顺利地离校和校园稳定,现将毕业生离校和期末复习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1.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提醒师生妥善保管电脑、手机、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离开房间时锁好门窗、箱柜,防止财物丢失;毕业生要在指定地点托运行李,避免发生纠纷和财物损失。

  3.教育师生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用火、用电行为。

  4.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活动,不轻信招聘、金融、网络订购信息,谨防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

  5.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不乘坐无证、无照、违章运营的交通工具。

  6.引导毕业生注意公共安全、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做到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二、强化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1.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纠纷处置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好门卫管理和值班值宿工作;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教育疏导,防止恶性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畅通信息渠道,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

  2.加强活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制定工作预案,大型活动要提前报保卫处备案。举办毕业会餐活动时,要控制规模、专人负责、全程参与、及时掌握情况,注意饮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不酗酒和酒后滋事。

  3.饮食服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4.公寓管理部门要加强门卫工作,认真落实管理制度,做好出入人员询问登记,严禁送餐和快递人员进入,防止不法分子混入作案;加强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5.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和秩序管理,做好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做好毕业生出售废旧学习、生活用品管理工作

  1.2017届毕业生可以按要求出售废旧学习、生活用品,严禁校外人员和其他年级学生进行售卖活动。毕业生参与售卖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件,主动接受检查。

  2.时间:6月3日-6月25日(法定节、假日)6:00-18:00。

  3.地点:本部校区同心路;净月校区夏华楼与星华楼之间步行街。(具体场地见附件)

  4.保持环境卫生,注意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其他道路。

  5.仅限出售废旧学习、生活用品,严禁夹带其它商品。

  6.各学院(部)要及时向学生传达,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请各学院(部)、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校园安全报警电话:85098110(本部)、84536110(净月)

 

  附件:1.本部校区毕业生出售学习生活用品活动场地示意图

     2.净月校区毕业生出售学习生活用品活动场地示意图

 

保卫处

2017年6月2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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