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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1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做好校园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假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学校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在暑假前自行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学生宿舍、计算机房、学生食堂、实验室、图书馆、药品库、可燃物仓库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坚决杜绝在学生宿舍、学习室、图书馆等学习生活场所内点蜡烛、用明火、使用液化气罐、私接电线、乱接插座、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及时排查安全漏洞和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发现隐患漏洞要逐项落实整改,做好检查、整改情况备案。
  二、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一次假期前安全工作会议,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要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一名师生,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自救互救技能。
  1.加强防盗、防火安全宣传。提醒师生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外出时贵重财物要随身携带,不要让陌生人代为保管。加强防火安全意识,杜绝校内违章用火用电行为;使用实验室需经审批且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假期人离开房间时要做好切断水、电、气和关闭门、窗工作。
  2.加强人身财产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防骗意识,注意保护身份信息,慎重对待网络信息;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禁止违章驾驶机动车,杜绝乘坐“三无”交通工具;重视人身安全,避免到治安复杂场所和天气恶劣地区活动。提醒学生外出前要将行程告知亲戚朋友,夜间必须外出时尽量结伴同行,在不熟悉地区游玩时要提前了解当地天气情况,进入公共场所要及时关注安全设施和应急逃生通道等有关情况。
  三、严格校园安全管理
  1.校内施工安全管理。校内工程各引进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施工人员信息备案和开工手续办理工作,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强化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用火用电审批工作。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地进入校园,严禁干扰学校和师生正常活动。各单位自行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的,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自行负责审批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强会议、培训等活动安全管理。假期举办各类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明确安全负责人,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前要进行场地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相关消防设施运行顺畅、安全有效;负责人要全程参与,掌握情况、控制时间,确保安全。组织校友回校参加相关活动的,由承办单位按相关规定负责活动报批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提前到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
  3.做好极端天气预防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的预防工作,及时了解天气情况,提前做好有关防暴雨、防大风、防高温方面的安全提示和防灾力量准备工作。重点关注学校旧围墙、教学楼、地下室、高空悬挂物、枯树等安全情况。
  四、做好值班值宿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值班值宿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严格出入人员验证登记,加强楼宇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7月14日将假期值班表(包括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值班地点等情况)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nenu.edu.cn。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隐患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098110(本部)、84536110(净月)。

保卫处
2017年7月11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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