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要求,2018年1月1日起,我校本部校区学生办理居住证相关程序有所变更,现通知如下:
一、办理居住证的学生,需携带相关材料自行到南岭街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方可申领居住证。
二、办理暂住证登记所需材料包括: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院开具的学生居住证明(须注明学生居住的宿舍栋号、房间号),学生居住证明须贴学生本人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
三、暂住登记满半年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携带办理暂住登记材料和本人电子档小二寸证件照片自行到南岭街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咨询电话:
保 卫 处:85099938
南岭街派出所:85284238
保卫处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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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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