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8届毕业生派遣在即,现就办理户口迁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户口在2018级新生报到时办理。
二、毕业派遣至工作单位或原籍的学生,由毕业年级辅导员组织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详见附件),于6月11日下班前加盖公章后送交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三、因报到证与户口迁往地不一致,或工作单位不接收户口等原因,户口需迁回原籍的学生,需提前确认原籍派出所是否接收户籍再办理迁移。
四、毕业生户口于6月1日起停止办理借用,已将户口借出未还的学生,请务必于6月9日前归还。
五、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部)毕业年级辅导员持学生报到证复印件于6月26、27日到保卫处统一领取。
联 系 人:阚 丹85099938(本部校区保卫处301室)
王妮娜84536111(净月校区户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