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一名师生,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杜绝校内违章用火用电行为,做好切断水、电、气工作;加强人身财产安全教育,离开房间时要关闭门、窗,外出时贵重财物随身携带,不让陌生人代为保管,保护好证件和身份资料,谨慎对待网络信息,提高防骗意识;外出打工时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2.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不违章驾驶机动车,不乘坐非法营运交通工具;外出前要告知亲友,夜间外出时尽量结伴同行,避免到天气恶劣地区和治安复杂场所活动,进入公共场所要关注安全设施和逃生路线等情况。
3.加强师生荣校爱校教育,做到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在暑假前自行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火、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全面安全检查。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做好安全防火检查工作。对学生宿舍、计算机房、学生食堂、实验室、图书馆、药品库、可燃物仓库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坚决杜绝在学生宿舍、学习室、图书馆等场所点蜡烛、用明火、使用液化气罐、私接电线、乱接插座、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2.做好极端天气预防工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提前做好有关防暴雨、防大风、防高温方面的安全提示和防灾准备。重点关注学校旧围墙、教学楼、地下室、高空悬挂物、枯树等处的安全情况。
3.保卫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和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三、强化校园安全秩序管理
1.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掌握学生日常情况,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安排好学习生活,发挥学生临时性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组织作用。教育引导学生按时作息,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人员信息备案和安全手续办理工作,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加强施工安全教育,严格用火用电审批。加强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地进入校园,以免干扰学校和师生正常活动。
3.加强活动安全管理。严格活动审批和备案工作,要有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要进行场地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相关设施运行顺畅,负责人要全程参与,掌握情况、控制时间,确保安全。
4.组织校友回校参加相关活动的,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报批和安全管理,并提前到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
5.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的,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精心设计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情况发生。
6.加强假期实验安全管理,使用实验室时需严格审批且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做好值班值宿工作
加强假期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严格出入人员管理,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发现隐患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098110(本部)、84536110(净月)。
请各单位于7月18日前将假期值班表(包括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值班地点、大型活动等情况)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安全防火委员会
东北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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