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11月份北方地区进入冬季,天寒地冻、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季节。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28个消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积极推进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控火灾事故能力,努力营造平安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主题为:未雨绸缪,打造平安校园;师生携手,共建和谐东师。
二、活动时间:
11月7日—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一:开展消防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11月7日到活动结束
地点:校园内宣传栏和LED展示屏
负责部门:保卫处、各相关单位
内容:1.学院组织学生观看消防类电影和火灾事故类警示片;2.保卫处展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板、悬挂宣传条幅、制作冬季防火宣传片;3.信息化办在师生校内邮箱推送消防安全温馨提示;4.图书馆在微机打开页面上嵌入安全防火提示内容。
活动二:“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时间:11月9日 9:00—13:00
地点:学生三公寓楼前、净月图书馆门前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负责部门:保卫处、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
内容:1.播放消防宣传电影和消防宣传视频资料;2.发放消防知识宣传单;3.现场讲解和演示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活动三:学生疏散逃生演习活动
时间:11月中旬(时间自定)
地点:两校区学生公寓
参加人员:全体学生
负责部门:各学院自主进行,学生处、保卫处指导协助
内容:通过组织一定规模学生进行逃生疏散演习,提高学生逃生自救能力,检验有关人员应急情况下的组织和反应能力。
活动四:全省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
时间:11月7日 8:30
地点:本部校区综合体育馆
主办单位:吉林省消防总队、吉林省教育厅
负责部门:学校办公室、保卫处、相关学院、综合体育馆
参加人员:各学院学生代表共计700人
内容:1.参观“中国梦想.橙色力量”消防图片展;2.观看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展;3.观摩校园消防安全智能管理平台。
活动五: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培训
时间:11月15日 9:00
地点:逸夫教学楼
主办单位:保卫处、长春七进消防培训中心
负责部门:保卫处、信诚集团、明德物业
参加人员:学校公用楼、公寓楼、室内场馆消控室工作人员
活动六:学生寝室消防安全检查
时间:11月7日—11月25日
地点:所有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公寓
检查人员: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及相关学院
形式:各学院自查,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交流、保卫处抽查。
检查重点:1.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包括热得快、电热锅、电吹风等);2.私拉电线(电源)、用电不当、吸烟等情况;3.其他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
活动七:学校冬季防火工作会议
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本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负责部门:学校办公室、保卫处
参加人员:各学院(部)、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
内容:1.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2.防火先进单位经验介绍;3.总结18年学校安全防火工作情况;4.部署下一阶段防火工作任务。
活动八: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时间:11月30日前
检查部位:校内所有建筑、场所、部位
检查人员:各部门自行确定
形式:单位自查、部门督查、保卫处抽查
检查重点:1.违章用电情况、线路故障情况;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3.违章使用明火情况;4.疏散通道占用及防火门关闭情况;5.消防设施完好情况;6.其他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
活动九:大型场馆疏散灭火演练活动
时间:11月30日前,具体时间单位自定
地点:自行确定
负责部门:各大型场馆,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协助
参加人员:图书馆、体育馆、民俗馆、自然博物馆所有工作人员
形式:单位自定演练时间,自行组织,需要保卫处讲解提前报备
内容:1.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疏散、集结队伍;2.保卫处讲解灭火器材使用和灭火知识;3.单位员工用灭火器、灭火毯进行实际灭火操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各单位提高冬季防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利用“11.9”消防宣传月契机,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火灾防控技能。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巩固9月份以来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成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做好活动情况的总结、收集与建档工作。
3.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列管单位的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隐患整改,建立部门消防隐患台账,对每项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期限,实行销号处理。对于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上报。
4.灭火实操和疏散演练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提前做好宣传和告知工作,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