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逸夫科技馆一实验室发生火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15     点击数:

2019年11月13日15时10分左右,逸夫科技馆一实验室发生火情,触发烟感系统报警。学校保卫处和相关单位人员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由于处置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

经查,此次火情系一研究生在用管式炉做高温加热实验时,尾气回收装置没有清洗,致使残留的磷随氮气流出,聚集在抽滤瓶口处,接触空气发生自燃。加之该学生实验过程中离开,自燃发生后没有及时处置,引发烟感报警。

火情发生后,学院相关负责人对实验室负责教师和实验学生进行约谈,具体分析了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无限期停止此类实验。

全校师生要以此为戒,自觉增强火灾防控意识,强化安全自我管理能力,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和实验操作流程,坚决杜绝各类违规操作行为。

为汲取教训、加强管理,减少火灾诱发因素,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对此次火情予以通报并再次重申:

1.实验教学单位要加强实验安全管理,各类人员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实验操作、实验安全等内容培训。指导教师要全程跟踪,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2.实验过程中,有高温加热、电动搅拌、磁力搅拌、高压设备或明火作业的,必须有专人看护,不得长时间脱管。

3.注意实验室用电安全,实验室内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将电茶壶、热得快、电暖气等非实验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带入实验室,不得私自接拉电线。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严肃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

                                                       2019年1115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电子邮箱:bwc@nenu.edu.cn

办公地址

自由校区:学生三舍C-D间

净月校区:图书馆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