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迁入
(一)流程
1.学生集体户籍迁入——本科新生需将户籍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打印新生落户名单,盖学院章交至保卫处——保卫处前往属地派出所办理新生落户迁入手续——户籍迁入工作完成后,保卫处通知各学院(部),新生户籍由学校保卫处统一管理。
研究生新生报到时保卫处人员收集户籍资料——保卫处前往属地派出所办理新生落户迁入手续——户籍迁入工作完成后,保卫处通知各学院(部),新生户籍由学校保卫处统一管理。
2.教职工集体户籍迁入——教职工前往人事处开具同意落户证明——携带毕业证原件、落户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再到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户籍迁入工作完成后,户籍材料报送学校保卫处统一管理。
(二)注意事项
1.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籍,新生入学时若不迁移户籍,将视为自动放弃,在校期间学生户籍不得迁移。
2.学生、教职工是长春市户口的,户籍不得迁入学校集体户口。
二、户籍迁出
1.集体办理户籍迁移——保卫处按就业中心的派遣计划统一办理学生户籍迁移——各学院(部)到保卫处领取学生《户口迁移证》
2.个人办理户籍迁移——到保卫处提取《集体户口页》——毕业学生凭就业指导中心发放《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集体户口页》原件到属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省内学生办理户籍迁移,可直接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3.教职工集体户籍迁移——到保卫处提取《集体户口页》——迁往外省的还应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准迁证——在属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省内办理户口迁移的,可直接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户籍借用
户籍材料借用,根据办理形式分为线下办理、线上预约+线下借用、线上办理
1.线下办理
集体户口页借用——本人持校园一卡通/学生证/居民有效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他人时,受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前往学校保卫处户籍窗口办理,并签署《户口借用表》
2.线上预约与线下借用
登录校网,进入服务大厅,选择“户籍材料原件预约与借用申请表”填写表单并提交——保卫处审批通过后,按预约时间前往保卫处办理。
3.线上办理
登录校网进入服务大厅选择“户籍材料扫描件线上办理申请表”填写完成并提交——保卫处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上传扫描件,申请人可在网上服务大厅下载。
四、更换、补办身份证
(一)流程
1.户籍在校师生办理身份证
本人携带学生证,教师证、一卡通(证件清晰)等有效证件到属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2.户籍在原籍办理身份证
本人应到所在学院出具《在校证明》(模板见附件)后,到属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3.更换身份证可携带旧的身份证办理。
(二)注意事项
1.需要穿深颜色衣服,且衣服上不要有反光配饰;
2.不要化浓妆;
3.如果染发且颜色比较浅的,需要喷黑后才可以办理;
4.不要佩戴首饰;
5.不要戴隐形眼镜。
五、涉及部门联系方式
部门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保卫处户籍室 | 自由校区:85099938 | 自由校区保卫处301 |
净月校区:84536111 | 净月校区保卫处 | |
属地派出所 | 南岭街派出所:85284238 |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7666号 |
彩宇大街派出所:81313118 | 长春市净月区云友路1177号 |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电子邮箱:bwc@nenu.edu.cn
办公地址
自由校区:学生三舍C-D间
净月校区:图书馆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