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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暨春季消防疏散演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联合开展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春季消防疏散演练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 3月23日(周六) 9:00-9:50,两校区同步进行
  地点: 自由校区,逸夫科学馆楼前
  净月校区,环境学院楼前
  二、参加活动人员
  1.各学院(部)、各单位分管消防安全负责人、各学院(部)副书记、辅导员及其他师生代表到场观摩。
  2.化学学院、物理学院、环境学院师生。
  三、演练内容
  1.消防疏散演练活动
  时间:3月23日  9:00-9:15
  2.火灾现场救援活动
  时间:3月23日  9:16-9:25
  3.初起火灾扑救及实操演练
  时间:3月23日  9:26-9:40
  4.重大火灾现场扑救科目演示
  时间:3月23日  9:41-9:50
  四、部门职责分工

序号

职责部门

任务分工

1

学生处

研究生院

负责组织各学院(部)副书记、辅导员、各学院(部)学生代表到场观摩。

2

保卫处

负责演练活动的组织、策划、协调及指挥;负责演练活动现场布置和安全警戒工作,进行现场交通管制,维护演练场内外秩序;协调机关部门等进行现场演练活动;活动前按计划做好演练相关准备工作。

3

后勤保障部

保障演练现场供水、供电,落实物业人员、消控室值班人员演练任务。

4

校医院

安排救护车和人员参加演练模拟救护工作,负责演练中突发伤病处置工作。

5

化学学院

物理学院

环境学院

负责演练前讲解疏散路线和注意事项,演练时组织师生有序疏散;组织学生疏散安全引导员参加演练。

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负责组织留学生参加演练观摩。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听从指挥,加强协作,利用此次演练机会,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
  2.相关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到位,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
  3.参加演练学生要听从管理,服从指挥,踊跃参与,注意安全。
  4.各学院(部)、各单位以此为契机,完善预案和教育内容,参照学校组织的示范性消防疏散演练,根据本单位演练预案,于4月10日前完成消防疏散演练。

  联系人及方式:
  陈宇航(自由校区)  85098119  
  宋 磊(净月校区)  84536119  

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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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自由校区:学生三舍C-D间

净月校区:图书馆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