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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关于表彰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4-02     点击数:

2017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顺利地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推动学校综治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向纵深发展,学校决定对取得突出成绩的30个先进单位和4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学校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其他单位向先进集体学习,不断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方法,深入推进各项维护安全稳定措施的落实,努力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营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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