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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1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在即,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级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做好安全巡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二、深入开展自检自查,积极整改安全隐患
  各学院(部)、各单位放假前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师生安全和稳定,开展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全面摸清底数,发现隐患立行立改。

1.对药品库、储藏库、设备间、清扫间、热水间、楼梯间等隐蔽角落加强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责任到人。

2.两节期间要严格遵守实验室(教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做好开放登记工作,确保安全;对于停止使用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和宿舍等地方的电气设施、设备要切断电源。加强危化品、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室的管理和看护,防止发生意外。

3.加强对校园内施工场地、人员、脚手架、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
  4.加强节日期间大型会议、集体活动监管,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跟踪责任人,严防事故发生。
  三、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增强师生防范意识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相关部门要认真摸清留校学生基本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在校学生管理。各年级辅导员应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了解假期学生动态,提醒师生注意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按时作息,杜绝违章用火用电行为,严禁使用明火。
  2.提高财物保护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财物随身携带,避免财产损失;提高利用互联网络、信息传媒等手段进行诈骗的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离开房间前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
  3.注意人身安全。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治安环境复杂的地方;不乘坐无证、无照的交通工具;不参与非法的传销、传教、集会等活动。
  四、加强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充分预判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复杂情况,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处置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加强信息沟通工作,严格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不得瞒报,避免出现漏报、错报和迟报等现象。

  联系方式:高世军(本部) 85099345 15506055596
       孟繁利(净月) 84536081 13943184882

保卫处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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