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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杜绝校内违章用火用电行为,做好切断水、电、气工作;加强人身财产安全教育,离开房间时要关闭门、窗,外出时贵重财物随身携带,不让陌生人代为保管,保护好证件和身份资料,谨慎对待网络信息,提高防骗意识。
  2.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不违章驾驶机动车,不乘坐非法营运交通工具;外出前要告知亲友,夜间外出时尽量结伴同行,避免到天气恶劣地区和治安复杂场所活动,进入公共场所要关注安全设施和逃生路线等情况。
  3.加强师生荣校爱校教育,做到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自行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火、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全面安全检查。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对学生宿舍、计算机房、学生食堂、实验室、图书馆、药品库、可燃物仓库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坚决杜绝在学生宿舍、学习室、图书馆等场所点蜡烛、用明火、使用液化气罐、私接电线、乱接插座、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2.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提前做好有关防低温、防雪水方面的安全提示和准备。重点关注学校旧围墙、地下室、高空悬挂物、室外用电设施、枯树等处的安全情况。
  3.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对各学院(部)、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和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校园安全秩序管理
  1.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掌握学生日常情况,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安排好学习生活,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作用,教育引导学生按时作息,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强化施工人员信息备案和安全手续办理工作,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加强施工安全教育,严格用火用电审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地进入校园,干扰师生正常活动。
  3.严格活动审批和备案工作,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场地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相关设施运行顺畅,负责人要全程参与,掌握情况、控制时间,确保安全。
  4.加强假期实验安全管理,使用实验室时需严格审批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期间应有专人进行安全巡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组织校友回校参加相关活动的,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报批和安全管理,并提前到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
  四、做好值班值宿工作
  落实假期值班岗位责任和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严格出入人员管理,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发现隐患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098110(本部)、84536110(净月)。
  请各单位于1月21日前将假期值班表(包括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值班地点、大型活动等情况)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nenu.edu.cn。

保卫处
2019年1月16日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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