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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火(电)审批
发布时间:2022-10-23     点击数:

 

1.施工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内施工用火(电)申请表》(见附件);

2.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内施工用火(电)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负责人持《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内施工用火(电)申请表携带作业人身份证、特种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作业所在校区防火科办理。

4.联系方式

自由校区保卫处防火一科306    

电话:85098119

净月校区保卫处防火二科107室    

电话:8453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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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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